道路绿化竣工验收(2022园林绿化年度工作总结1500字)

来源:98直播吧斯诺克    发布时间:2024-04-06 0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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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我被派往xx项目部工作,该工程为xx的条形公园。由于该工程地处xx路,西面紧邻xx公园,路上游人、行人较多,所以该工程的重点是安全文明生产。我前往项目部后,按公司的制定的方针、要求及工程部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项目部的详细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了工作:

  1、工程形象方面:前往项目部时带去了公司统一定制的工作服,并督促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时定制并悬挂了按公司要求的宣传标语。

  3、加强现场植树安全:因施工现场行人、游人较多,每遇栽植大树时往往形成行人围观,所以每次都要协助实施工程人员维持现场安全,叮嘱行人远离现场,吊车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待栽树坑进行围挡以防摔伤行人。

  4、加强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对项目部传达公司安全部要求,叮嘱实施工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线一定要使用皮线电缆线、传达公司要求节假日以及抗旱、防洪期间对现场加强安全巡查,严格管理的文件,并叮嘱现场管理人员按要求执行。

  因现场实施工程人员多为初次栽植苗木,所以在施工中经常在一起沟通、相互学习,尽力保质保量的完成栽植工作。

  1、苗木质量验收:苗木到场后按业主对苗木规格的要求,就苗木的胸径、冠幅、分枝点、土球大小等对施工员提供合理化建议。

  2、苗木栽植方面:在苗木栽植时就苗木的裁剪,乔木的捆绑、起吊,种植土的填埋,定根水的浇灌等提供合理化建议。

  3、苗木病虫害的防治:在苗木出现病虫害时,在请教、询问专业技术人员后向实施工程人员提供建议。

  1、每周及时向公司工程部汇报周工作内容、下周计划、周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总体进度。

  2、参加了部分监理例行会议,了解了甲方、监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项目部提出的施工中所需解决的问题,以及对处理问题双方达成的共识。

  4、帮助项目部向公司财务部领取办理工商、税务证明资料:协助行政部与项目部负责人鉴定劳务合同。

  1、人工工资方面:平时在现场经常询问农民工,了解民工工资还是得到了及时发放,基本上没有拖欠。从施工班组了解到,最近给他们发放了部分工资,有少量拖欠,我还需跟踪。

  2、材料款方面:由于材料款式工程重点款项,所以我对主要材料商进行了重点了解,得知他们都未用项目章签订供货合同。

  我被外派项目部工作,在这接近一年的工作学习当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工程中心所下达的各项任务。但在工作中我发觉自己的专业方面技术不过硬,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吗,为公司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强力推进公园改造建设。全市续建新建30个公园,创历史之最,累计完成投资3.39亿元,基本建成公园23个。蜀峰湾公园完成北湖区园路系统、水体岸线、南北湖连通和附属设施建设,栽植乔木1.1万株、灌木95万株,占地600亩的北湖区基本建成并蓄水。三国遗址公园新增2万平方米精品绿地,其中占地10亩共51个品种1.1万株牡丹的万福牡丹园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牡丹园,金虎台土建工程已全面竣工。实施了逍遥津公园扩绿工程,拆除了局原办公楼和公园门面房,新增精品绿化17500平方米。

  基本建成大蜀山森林公园。截至目前,共有社会单位120余家、市民个人2万多人参加了认建认养,累计完成投入达5200万元,完成绿化4200亩,栽植各类乔木21.62万株。此外,还完成了植物园艺梅馆改造、大蜀山索道拆除后复绿建设及杏花公园、环城公园绿化恢复,省博物馆XX平方米拆迁复绿工程和格力合肥工业园区绿化等突击性任务。

  (二)高标准实施道路绿化。完成长江中路、亳州路、清溪东路等30多条新扩建道路绿化建设,绿化面积达1141.8亩。其中长江中路绿化栽植法梧行道树737株,尤其是将长江中路9个地块8800平方米建成绿地,体现了市领导的决心。采用密植乔灌木的手法,创新了街头绿地的设计、施工理念,有效地增加了绿量,受到了市民的欢迎。完成黄山路、合作化路、铜陵路、马鞍山路等18条道路23个节点道路红线外绿化景观整治,新增绿化面积16000平方米。开展道路绿化改造大比武活动,由各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对辖区植物长势不好、绿量较小、人为破坏较为严重的徽州大道、黄山路、临泉西路等67条道路绿化做改造,栽植乔木7.16万株,总投资达4229.2万元。2,铺大理石地面26.62m2。为了重拾公园往日流光溢彩的繁华景象,维修立柱彩灯24盏,路灯6盏,得到了市民们的好评。张家岭公园为确保绿化灌溉工作的正常进行,完成1500米绿化水渠的建设。在日后的工作中,还将继续加大基本的建设方面的投入。

  西区道路的绿化建设工作,严格按照《XX—xx年##西区道路园林绿化规划》的内容有序展开。今年共栽植乔灌青840株。其中乔木775株,常青树63株,花灌木2墩。栽植绿篱8780株(冬青、红叶小檗、小叶黄杨、侧柏、紫叶矮樱),种植宿根花卉(四季菊)2500墩、草花16亩,补种白三叶3300平方米。西区的北京路、上海路、天津路、会师街、兰州路、长春路、长安路、大连路这八条道路的绿化,经过了近几年的精心打造,园林职工付出的是艰辛的汗水,收获的是片片绿荫的喜悦。根据XX年第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于今年6月顺利移交##区城建局。

  建于XX年8月,占地面积11.4万平方米的人民广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于今年8月移交市园林局管理。为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要求,提高广场的服务的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市人民广场现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要求,本着“政企分开、建管分离”的原则对人民广场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作业任务公开对外招标机制,实践广场管理作业市场化运作模式,明晰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益,实施物业管理。今年8月11日在市建设局信息网上发布了“##市人民广场物业管理招标公告”后,有六家物业公司确定投标。同年8月25日下午三时,在##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交易中心,召开了“##市人民广场物业管理”项目开标会。评标委员会按照“##市人民广场物业管理招标评标办法”进行了严格细致的初评和详评,最终确定##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赋予了全新的广场管理理念,开辟了广场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经过一开始x个月的试用期到x月份成为xx公司的正式职工,我很荣幸也很庆幸能成为xx公司这个大家庭里的一份子。在这个大家庭里我感受了幸福、温暖、热情、温馨、和睦。这里的每一个人都非常的热情好客,平易近人。

  考学能够说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那么步入xx公司也能说是我人生中的第二个转折点,是xx公司给了我学习社会这本大书的机会。在这里我学到了在校园里学不到的知识。来到xx公司时,可以说我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懂,一无所知。今天我可以大声地告诉所有人,我再也不是那个刚出校门什么也不懂的小女生。

  经过在xx公司这半年多的工作和学习,我受宜非浅。在一个月内闪电式的把3dmax、cad、photoshop三个软件学完了。没经过实践的我很幸运的被xx公司聘用了。刚到公司就有长廊要画。坐在电脑前一阵子的乱点乱画,不知从何下手,现在才感觉知识到用时方恨少。好不容易画完了,经理看后却毛病多多。没有办法只有改。改改改!!!最后,终于算勉强过关了,这才清楚自己学的只是一点皮毛。这就需要我在xx这个大家庭里学习了。

  接着又画了xxx、xx小区绿化、xx效果图、xxx绿化效果图、xxx生态园平面图、诗波特效果图、xxx、xx、xxx等效果图,在这些图中都添加了领导和同事的意见、看法以及自己的努力,不断的画,一直在改进,不断的学习,不断进步。

  第一次接触的工地是浅草绿阁小区绿化工程三期,已接近尾声了,我觉得人真的很神奇,可以把不起眼的一块空地,装扮成一幅美丽的山水画,在这幅画里有山、有水、有树、有河流。这个小区里我初步了解了我公司做塑石、塑木亭、廊的工艺。对于喷灌系统更是一无所知。接着就进入虎石台工地,在这里我更近一步的了解了喷灌系统,而且是自己亲身到现场指挥安装的。这和关工的耐心指导和帮助是分不开的。怎样去现场定点、怎样画喷灌走向图、在哪个位置放喷头最合、在哪放泄水点最恰当,对现在来说都不是什么难事了。什么是三通、管古、ppr管等一系列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再加上博美化学公司喷灌的筑固,更是记忆深刻。在这半年多里我的设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园林景观设计、施工这方面的认识更加清晰明了。

  我感谢xx公司这个“大家”,给了我一个发展自我的平台。事情真是只有想不到的,而没有做不到的。让我想不到的是,一个小小的xx网在经理经过了20xx年辛苦的经营,竟能成为今天与xx、xx等大网站相比的xx网。在这总是让我有学不完的知识,让我有更多的挑战。

  我会在新的一年里迎接新的挑战。用知识和技术来非富自己,提升个人。让我们一起努力把xx公司、中国xx艺术网经营得更加丰富多彩。也愿xx公司、xxx网在今后的一年里以超前的理念、敏锐的动察力、先进的技术水平来赢得各行各业的认可。

  20xx年,在局各级领导的领导和同志们及各部门的帮助、支持、配合下,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思想工作情况总结:

  一年来,注重自身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专家授课、自学等形式,对党的“十六大”报告进行了认真系统的学习,领会了精髓,坚决拥护支持中央的重大决策,工作水平得以提高。同时注意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了我局新职能、熟悉职能,学习了园林绿化专业相关知识和行政法学知识,参加了公务员英语培训,通过学习,使自己工作上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月份,经局党组批准,我光荣地加入了***,是我个人前进的一个里程碑,平时注意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工作积极努力。

  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协助组织完成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一是组织完成了防护林区植树活动,植树节期间,发动组织市内各区共发动组织城区个单位,余人,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植树万余株;二是组织完成了庭院、居住区植树活动,组织发动市内各单位、小区在本单位、小区内及门前三包地段进行植树绿化活动,共栽植乔木、万株、灌木万株、草坪万平方米。

  二协助组织完成了“五一”、“十一”、“十六大”摆花工作。“五一”期间共摆花万盆,花钵组,喷泉组;十一”期间,高质量、高品位完成了国庆摆花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及各区在市区重要节点及社会各大机关门前摆花余万盆,为节日的省城营造了祥和气氛。

  1、春季参与协调组织建设国道北端绿色通道,新增绿地面积。公顷,栽植乔木。万株,花灌木。万株,其中月季。万株,绿篱万延长米,草皮。万平方米,修建花池延长米,使国道形成了景观优美、独具特色的绿色通道。

  3、配合组织完成了月季种植工作。根据工作安排,配合领导,动员各区、各单位参与,开展了大规模的月季种植活动,完成月季种植万株。

  4、不断强化街道绿化管理力度。一是组织相关的单位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头绿地进行了高台高栏改造,实行定距补植,基本消除了缺苗断垄现象。同时,加强了树木日常养护,加大了病虫害防治、树木修剪等工作,街道绿化效果得到明显提高。再者,协助组织完成了城区街道绿化管护检查工作,全年分两次对专业街道绿化管护情况做了检查,对管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及时改进,城区绿化管护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5、完成街道绿化工程验收和审核决算工作。对年新增、改造、高台高栏建设条(段)街道以及月季种植、摆花、定距种植等工程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并完成决算初审工作。

  6、加大绿化执法力度,规范审批程序。一年来处理违章起;暂扣物品件;纠正违章起。其中一般程序起,无一复议和诉讼案例。接受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申请余件,及时与相关的单位勘查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处理情况做跟踪检查。

  7、起草或参与制定了《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园林绿化施工公司资质管理办法》、《防护林带建设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促进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作了基础性工作;参与制定了年城区绿化计划。

  回顾过去一年,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缺点、问题,主要是:虽然自己工作热情比较高,对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完成,但工作中感到政治理论和专业相关知识不够用,在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时缺乏果断性;基层深入较少,了解不多,对基层单位的帮助较少。

  在新的一年里,我要找好着眼点、出发点,更好地落实工作,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全方面提高自身素质,紧紧围绕我局职能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工作能力,适应新时期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要求,为园林绿化事业多做贡献。

  20XX年以来,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绿色**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盯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按照省级园林城市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得到逐步加强,城区绿化景观效果和档次逐步提升,初步形成了以广场绿化、公园绿化为中心,道路绿化为骨架,环城防风林带为屏障,庭院绿化为依托的生态绿化环境格局,提升了绿化水平,城区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创园工作取得很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南屏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改造工程。本年度建设工作有山体绿化、公园绿地景观建设。公园面积87.3公顷,年度计划建设面积2.5万平方米,计划完成投资**00万元。

  1、穿城段外环堤顶道路(起点王坝,终点S206襄河大桥),城市对外交通公路绿化建设

  (三)开发区绿化工程。十谭现代工业园各条道路的行道树及侧分带绿化,主要有新城大道、规划中路、规划南路、文化大道(海螺大道至新城大道)及创业大道(海螺大道至新城大道)。开发区纬三路(经三路向东延伸段)、纬四路(经三路向东延伸段)及经五路(纬二路向北延伸段)的行道树、侧分带绿化,绿化面积约25.4万平方米。

  (四)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完成城南大道两侧景观长廊及人行步道绿化工程,约24万平方米;完成站东路、站南路、内环南路西段、釜城路、传塘路的行道树、侧分带绿化工程。以及南二、南三、林南路,南一、秦岗、万利路的行道树绿化工程;完成全椒—神山寺—牧龙山的城市对外交通公路的约18.7公里绿化建设工程。

  (五)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苗圃园,栽培树苗、花卉、盆景等。建设面积888888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万元。

  (六)完成小区补绿、街头增绿工作。对新建商业居住小区,督促开发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绿化;对安置小区开展植绿、补绿。县创园办对街头重要节点、城市空闲地块、脏乱差地块进行摸排,共确定49个约5.5万平方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县四个领导班子和县委常委所在单位带头认领,县直45家单位各包一块。

  (七)认真贯彻落实县绿化委员会《全椒县县直机关认建认养绿地实施办法》,县直47个单位认建认养活动绿化面积约10多万平方米。

  (一)调整一个思路。我们紧紧围绕建设经济社会强县这一战略目标,以五城联创为抓手,瞄准生态建设,生态文明两大主题,以绿化为重点,以重点工程为带动,广泛开展全民植树活动,让能绿的地方绿起来,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全椒。

  (二)实施四大制度。即:(1)建立绿色图章制度。凡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先到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验其附属绿化工程规划方案。(2)实施绿化施工市场的准入制。(3)建立绿化施工监理制度。(4)建立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三)全方面推进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使经营机制更显灵活;建立机动、灵活、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规范运作,做好制度建设。为使我县园林绿化建设逐步规范化、程序化,为县政府代拟了《全椒县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移交暂行规定》,并参与主城区35平方公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今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城乡建设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规划、品质建设、精细管理,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园林绿化品质不断的提高,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绿色青岛、生态青岛和美丽青岛建设做出了贡献。

  1.植树增绿任务全面完成。完成黑龙江路(罗圈涧至喜盈门立交桥)道路绿化提升项目、滨海大道与九水路立交桥绿化工程。世园会青岛园3月底顺利完工,获得世园会室外展园竞赛创意特等奖.圆满完成第xx届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博览会青岛园项目建设,并获金奖。第xx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青岛园项目按计划推进。扮靓城市容貌营造世园氛围项目共12条道路,17处节点全部完成。义务植树共栽植各类乔灌木4万余株。对楼山、梅花山等10个山头进行绿化整治,完成立体绿化100处,庭院绿化194处。2.高标准完成*露土地绿化任务。全市完成*露土地绿化590处、面积448.61公顷,栽植乔灌木210.82万株,地被209.57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露土地绿化计划任务。7月、8月连续两个月在山东省住建厅印发的全省城市建设扬尘治理和*露土地绿化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中排名第一。崂山路两侧*露土地绿化等6个项目被评为全省城市*露土地绿化示范项目。3.环湾绿道和浮山生态公园规划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组织相关区市科学合理地提报20XX年环湾绿道建设规划,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全力推进辖区环湾绿道项目建设,各区市按计划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编制完成《浮山城市生态公园总体设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到浮山进行现场调研;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浮山综合治理工作将于今年冬季完成项目审批,明年春季全面展开工程建设。4.世园会分会场按时开园迎客。五个分会场于4月25日与世园会同步开园。其中太平山中央公园分会场建设整合了中山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的原有资源,对公园做全面绿化改造,新增大熊猫馆、花卉园、云雾谷、欧洲花园等,公园面貌焕然一新,受到市民、游客一致好评。

  1.开展提升行动,增强绿化效果。对20XX年集中整治的130条主次干道绿地进行巩固和提升,共整治黄土*露490处、通槽断点150处、种植土高于界石24560米,补栽灌木20余万株。

  2.实施园艺化修剪,提升绿化品质。休眠期期间,全市城区共修剪1406条道路的行道树41万余株;生长期期间,六区共修剪210条主次干道的行道树79677株。

  3.实施植物清洗,打造靓丽景观。为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减少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下发了《园林绿化植物清洗除尘作业标准》和《园林绿化植物清洗除尘专项经费奖补办法》,20XX年全市共落实奖补资金20XX万元,用于城区园林绿化植物清洗除尘工作,打造清新美丽的市区环境。

  4.完善对公园的管理。制定《局属公园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四个公园格化分布图全部上墙。中山公园等为古树名木挂上了二维码标识牌。重点对中山公园商亭进行重新规划、布点,在世园会开幕前将樱花路商亭全部拆除。将园内游商浮贩进行了清理,公园内违法违章经营顽疾彻底清除,为游客营造了良好的园区环境。5.认真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做好城区山林防火和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1.依法科学治绿水平有效提升。城市园林绿化遥感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制定《青岛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规范》、《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等,完善《青岛市城市绿化补偿费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园林绿化工作的量化和整体水平提升。2.园林绿化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国家立项的《青岛野生观赏花卉引种栽培技术探讨研究》科研课题通过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验收和鉴定,这是我市园林科研课题首次得此殊荣。

  1.注重学习。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xx全会精神,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制定了园林大讲堂制度,坚持定期培训,邀请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授课。

  2.格外的重视。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

  3.落实制度。自觉落实八项规定,强化廉政建设,对廉政风险逐一排查并建立防范措施。梳理和完善了会议制度、对外接待工作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等;建立请示报告制度,保持政令畅通。

  4.处理问题。信访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做到有访必接,主动接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四个公园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到位,凝聚力得到增强,正能量不断涌现。

  第一条为促进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热带滨海花园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镇园林绿化,是指为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兴建和保护、管理各类绿地及其设施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镇绿地,是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据本条例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的授权,承担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具体工作。

  区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在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作。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据区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的授权,承担本辖区园林绿化的具体工作。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任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其规定执行。

  发改、财政、规划、林业、土地、建设、水务、交通、旅游、民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第六条城镇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世界资源的原则,合理地布局,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

  城镇园林绿化应当充分的利用本市热带滨海资源和历史背景和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突出以省树椰子树和省花三角梅为基调的热带滨海植物景观,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营造多样化的园林绿化景观。

  第七条城镇园林绿化应当加强科学研究,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植物,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提高园林绿化的科技和艺术水平。

  第八条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履行绿化城镇和保护绿化的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热情参加创建园林单位和优质园林工程活动,推动城镇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自建、捐赠(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园林绿化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公园绿地,能够准确的通过其意愿命名,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的林木,可设为标志牌。

  鼓励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植树种草,绿化环境。城镇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植树,可以自主选择、更新树种,但不得危及公共安全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城镇园林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城市总体设计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

  第十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备案。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明确本市园林绿化目标、规划布局、各类绿地的面积和控制原则,重点加强道路和铁路两侧、海边、江(河)边、湖边及城区周边绿化带的建设;预留服务半径500米、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

  本市绿地指标应当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各项标准。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能低于38%,绿化覆盖率不能低于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能低于12平方米,生产绿地面积不能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报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第十一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绿地系统规划,对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和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和城市主要道路、铁路、公路、江河湖泊管理范围沿线绿地以及其他景观、生态保护需要控制的区域,划定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依法划定的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城镇总体规划,按照不同用地的类别,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

  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绿地率指标进行审查。

  (一)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一类居住用地不得低于45%;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中高层住宅为主的二类居住用地不得低于40%;

  (五)其他新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按照《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指标执行。

  第十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绿地率标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无法达到规定标准又确需进行建设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绿地率,但不得低于标准的80%:

  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比规定标准降低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应当及时函告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覆盖全市的园林绿化管理信息化系统,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现有城镇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数据库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单位和个人查询。

  土地、规划、住建、城管、林业、交通运输、水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城市园林绿化相关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对城市园林绿化的监测和监控作用。

  第十六条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会同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划定专门的区域,作为纪念林、志愿林等林木的种植场所,并会同旅游、民政等主管部门组织市民、游客或者单位种植纪念树、志愿树以及捐赠、认养等活动。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对市民、游客或单位种植的纪念树、志愿树以及捐赠、认养的树木应当加强养护和管理,并可以根据种植者的意愿设置标志牌。

  市民、游客也可以自行到有关管理机构划定的专门区域种植纪念树或志愿树,并设置标志牌。

  第十七条城镇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应当选用适合本地自然条件的植物,采用本地乔木树种的比例应当占该项目绿地乔木树种总量的70%以上;乔灌木覆盖率应当占绿地总面积的70%以上,其中乔木覆盖率不低于60%。

  城镇行道树应当选用遮荫效果良好,抗风性、抗病性、抗旱性强,胸径不小于10厘米的树种。人行道的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80%。

  街道绿化建设应当注重遮荫防尘、减弱噪声、装饰街景、美化市容。沿海及河岸边应当营造绿化防护林带或风景林带,注重防风、防潮、防汛和防止水土流失。

  第十八条在确保建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条件下,鼓励建设绿荫停车场,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桥梁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立体绿化和绿荫停车场的面积可折算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具体折算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从事城镇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证书,接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城镇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在建绿化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设计的建设行为。

  第二十一条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竣工后,组织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通知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报送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镇绿地和绿化规划用地的使用性质,不得改变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建成的绿地不得擅自改变绿地用途。

  第二十四条因城镇建设或者其它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镇绿地的,应当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及时清场退地并恢复原状。临时占用绿地造成植物和设施损坏的,临时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确因建设需要延长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五条申请临时占用城镇绿地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临时占用城镇绿地2000平方米以下的,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批准,并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临时占用城镇绿地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严格限制移植树木。因城市建设需要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确需移植树木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报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将移植原因和株数在移植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现场公示的时间,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二十七条申请移植公园绿地内的树木、市政行道树以及单位附属绿地范围内的树木的,按照下列规定审批:

  (一)一处一次移植100株以下的,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批准,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一处一次移植100株以上(含100株)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一处一次砍伐50株以下的,由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批准;

  (二)一处一次砍伐50株以上(含50株),100株以下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一处一次砍伐100株以上(含100株)的,由市人民政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报批前,应当将砍伐原因和株数在砍伐现场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现场公示的时间,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的树木、绿地以及绿化设施等进行严格保护,不得损坏。

  (九)在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带内遛狗、饲养家畜家禽、私囤苗木、种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

  第三十二条(新增)市、区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台风应急预案,落实防风措施,加强台风防御工作和台风后园林绿化修复工作,防止和减轻台风对园林绿化的损害。

  第三十三条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修剪。

  电力、电讯、建筑、煤气、市政、交通等管理部门因施工、维护管线安全使用或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等原因需要修剪树木的,可以向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或者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剪请求,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或者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修剪。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树木倾倒危及公共安全的,有关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但应当在24小时内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养护管理单位报告。采取砍伐、移植处理措施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一)政府投资或者发动群众义务劳动建设的城镇各类绿地,由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管理;

  (四)居民、村民在自家庭院种植的树木花草,归种植人所有,并由其养护管理;

  绿地建设和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城镇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和养护管理。植物受损或死亡的,由养护责任人及时修护、补种或者更换。

  第三十六条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绿化的养护、检查、监督和管理,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和绿化设施完好。

  第三十七条(新增)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园林绿化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对违法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核定的绿化标准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到核定绿化标准的,按照不足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监理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和监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出租、出借、出卖资质证书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任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退出,恢复绿化用地,并按每平方米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绿化用地,或者造成绿化功能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处以实际损失价值3倍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非法占用城镇绿地的,或者虽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但逾期未退还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按照临时占用绿地面积处每日每平方米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移植树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该树木价值3倍的罚款;造成移植树木死亡的,处以该树木价值4倍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该树木价值5倍的罚款,并在原地补种保活相同数量的树木。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二)偷盗树木花草的,处以该树木花草价值3倍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擅自在树木上张贴广告、悬挂物品、拉设管线、包裹装饰的,责令自行摘除或改正,擅自在树木上张贴广告的,每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在树木上悬挂物品、拉设管线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绿地、树池内倾倒垃圾、有害废渣废水、油类或者堆放杂物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在绿地内擅自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由有关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恢复绿地,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并按处理违建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

  (七)违反规划在绿地内设置各类摊点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在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带内遛狗、私囤苗木、种植蔬菜及其他农作物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屡教不改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损坏城镇园林绿化设施及绿地内的其他附属设施的,处以该设施价值3倍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擅自修剪树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养护管理单位报告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采取砍伐、移植处理措施未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的,按照本条例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绿地植物受损或死亡,建设和养护责任人未及时修护、补种或者更换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4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故意破坏城镇园林绿化及其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围攻、殴打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的,或者未将绿地系统规划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区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或者对招投标活动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的;

  第五十一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是指城市建成区各类绿地(含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五类)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建设项目绿地率是指该项目的绿地面积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一)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游园、陵园、绿化广场、街旁绿地、河岸绿地等;

  (三)防护绿地:指用于卫生、隔离、安全、护堤、护岸、护路及城市环境保护等防护目的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四)附属绿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五)其他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人们对城市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园林绿化工程作为一项可以优化城市居住环境的形象工程,长期以来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就长沙市绿化工程施工来看,因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很多质量管理问题。因此,本文对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进行研究,对全省绿化管理具有重大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最近几年,长沙市深入开展“三年造绿”大行动,使得绿地面积不断增加,各项绿化指标也在不断增长。近5年,长沙市新建城市园林绿地面积达45处,新建和改建的道路超过50多条,新增加的绿地面积共计918.044…hm2。截至2014年底,长沙市绿地总面积为5…656…hm2。当前,建成区绿地率32.66%,绿化覆盖率高达38.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约为8.65…m2。陆续建成并开放了滨江公园、月湖公园、杜甫江阁公园、生态苗圃、青竹湖休闲公园、松雅湖公园等大型公园绿地,取得骄人的成绩。

  (1)建设主体单位多,建设管理者管理水平不高。园林绿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各级政府机关、各个企事业单位都十分重视园林绿化的建设工作,导致建设主体单位众多,但由于不是专业对口的管理单位,业务水平不同,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施工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比较混乱。不仅有专业化的园林资质企业,也有部分建筑公司,还有部分个体承包者和农民,以及一部分完全不懂园林的兼职人员等。由于人员、资质良莠不齐,导致园林质量参差不齐。当地政府无法实现对所有工程质量的控制,导致一些绿化工程质量陷入尴尬的境地。

  2.2.1缺乏专业的施工技术人员园林施工企业包括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后期养护人员、工程结算人员等。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机械员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由于园林项目时间的不确定性,一般的园林企业施工人员不会长期养人,有项目时都是临时拼凑组合,没有项目时往往各自为家。2.2.2缺乏专业知识长沙市大部分树木的支撑很不规范。笔者对长沙市大部分树木支撑情况进行考察,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大部分的施工是先支撑再浇水,这种做法错误,应该先浇水再支撑。因为浇完水后,土球才能和土壤完全密合,提高成活率;支撑材料长度不合适,达不到支撑的目的;支撑角度不正确;捆绑支撑的材料选择不当。这些都需要专业知识,否则会严重影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

  长沙市绿化监管部门绝大部分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监管,或者根本没有监管队伍,导致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管缺乏专业性,对园林绿化建设施工缺乏有效监管,造成质量管理上出现漏洞。园林工程相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具有创作随意性、开放性和艺术性的特点,而艺术性没有严格的技术判断标准,特别是在苗木树形选择、修剪整形、图案搭配、筑山理水等方面,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个人审美观念的灵活性、创造性,从而导致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施工部分工序中缺乏统一监督标准,给监管带来难度。

  施工材料和设备是园林工程质量好坏的重要保障。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前严格检查,对施工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但在现实中为节约成本,以次充好现象比比皆是。园林绿化涉及的结构安全性能相对较小,功能需要也基本满足需要,导致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给予验收并予以通过。

  “三分种,七分养”,探索有效的养护管理机制和养护办法迫在眉睫。长沙市绿化工程施工一般在竣工1年后移交给建设单位,在这一年内专业公司的养护一般都到位,但移交后,如何加强后期的养护是园林绿化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2.6低价中标,是影响质量的重要隐患施工企业要想获得施工任务,投标价格是关键因素之一。企业之间的恶意竞争,导致低价中标,给以后的园林施工带来一定的质量隐患。企业一般不会亏本进行施工建设,但为弥补低价的影响,无疑只有牺牲质量,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所以,低价中标是影响质量的重要隐患。

  各级政府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等建设单位是园林绿化的投资者,享有投资控制权,对建设资金和质量管理具有监督权,同时只享有使用权。将建设施工权移交给具有专业知识的园林管理部门,由园林管理部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专业施工队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专业的监理单位负责进行质量监督管理,享有监督权。

  3.2.1加强园林施工技术人才的培养2014年湖南省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厅组织17期2…000多人次的全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严格考核,颁发证书,做到持证上岗,有力提高施工队伍“领头羊”的施工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包括“九大员”的培训考试,不定期培训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后期养护人员、工程结算人员的业务知识,全面加强园林施工技术人才的培养,是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先决条件和有力保障。3.2.2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只有全员提高,才能减少或根除质量瑕疵,确保施工质量的提高。3.2.3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施工质量包括新的施工设计的具体方案、新的施工工艺、新的质量管理办法、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等,有利于工程质量提高的创新方式,都有待于新的发现和实践。3.2.4提高园林绿化施工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园林绿化工程的开展,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管理人员,不断督促施工人员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把好关,杜绝部分应聘人员浑水摸鱼。除此之外,还要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统计,防止施工人员偷工减料。

  (1)加强专业化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管队伍迫在眉睫,弥补质量管理上出现的漏洞,有效地将创作随意性、开放性和艺术性相结合。(2)建立统一的质量监督标准,推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保障。园林绿化监理既维护业主的利益,也维护施工单位的利益,要做到诚信、守法、公正、科学,从而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监理人员根据统一的质量监督标准,从施工到验收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发现不合格材料、工序、产品要及时整改,要勇于指出存在的问题,且敢于制止发现的问题。(3)加强监管制度的建立,抓好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从而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

  (1)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前要严格检查,对于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坚决不予使用,杜绝或减少因节约成本而产生的以次充好现象。(2)加强选苗管理。优先定点供苗单位;选苗时,应注重苗木的品质、高度、株型、干径及根系发育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同时选择长势好、无病虫害的优良苗木;在苗木运输过程中,覆盖、装卸、浇水等护苗措施得当。确保苗木质量良好,是质量管理有效保障的关键因素。

  目前,长沙市相关管理部门已经积极探索养护管理机制,实行专业化公司外包管理。另外,坚持做到“四到位”,即维护人员到位、维护资金到位、维护措施到位、日常维护督促检查到位,形成良好有序运转。

  (1)从招标文件中不保证低价就能中标,尽量减少以低价谋取中标的可能性。(2)从资金预算上予以保证合理的利润空间。(3)加强工程资金专款专用的检查力度,杜绝挪用,确保工程质量在资金上有强有力的保障。(4)严格控制设计和工程量的变更。

  园林绿化工程是一项复杂的建筑工程,涉及面广,工序多,植物材料品种丰富,而且具有生命力,具有美观性和艺术性。鉴于当前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园林绿化工作者积极探索出新的办法和思路,努力提高园林实施工程质量,为湖南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提供借鉴和指导,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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